上期能源就國際銅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公開征求意見
林倩中國證券報·中證網
中證網訊(記者 林倩)10月16日,上海期貨交易所(下稱上期所)子公司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(下稱上期能源)發布公告,就上期能源陰極銅期貨標準合約(下稱國際銅期貨合約)及相關規則公開征求意見。
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包括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陰極銅期貨標準合約》以及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》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》等3個實施細則修訂案。
國際銅期貨合約將繼續沿用上期能源“國際平臺、凈價交易、保稅交割、人民幣計價”的交易模式,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。根據此次公布的國際銅期貨合約(征求意見稿),國際銅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5噸/手,最小變動價位為10元/噸,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±3%,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%,交割單位為25噸,合約月份為1-12月。
與上期所銅期貨合約相比,上期能源國際銅期貨合約在價格含義、交割品級、交割方式、交割日期、運行不同階段的持倉限額、交易代碼等方面均存在差異。
據介紹,在上期能源現有業務規則框架下,隨著國際銅期貨合約的引入,規則層面的修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:一是新上市合約及附件;二是《交易細則》中新增一章,為陰極銅期貨的套保和套利;三是《交割細則》中新增一章,為陰極銅期貨的交割,涉及入、出庫規定,交割品管理、交割結算價的確定等;四是《風險控制管理細則》中新增一章,為陰極銅期貨的風控參數。
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,為了推進多層次衍生品市場體系建設,加快高水平對外開放,上期所在保持現有銅期貨合約不變的基礎上,在上期能源推出國際銅期貨合約,用“雙合約”服務“雙循環”,將為境內外企業提供新的、有效的價格風險管理工具,有助于推進全球經濟一體化,更好地為全球實體經濟服務。